石河子大学和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已建立多年检校合作关系,为进一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达到双赢双促、共同发展的目标,5月11日,双方举行了检校共建签约仪式暨首期公检法律同堂培训。
5月11日,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瑜、教办主任杨雪芹、法律系副主任李卫芳等一行人参观完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、检察融媒体中心和院史馆后,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和签约仪式,全程由玛纳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副检察长李承忠主持。玛纳斯县政法委书记柴世梅、玛纳斯县检察院检察长马青萍、副检察长李伟发、吴观顺、政治部主任张涛、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实习学生近30人参会。
会上,张瑜副院长介绍了法学院基本情况、师资力量、学生实践教学等情况。希望双方今后在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、理论研究与智库建设上进一步深化合作,以期有力促进法学人才培养,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实现双方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。
李承忠书记介绍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、理论研究、法学人才需求等情况。并表示,加强与石河子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交流,将有助于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,加快培养一批兼具理论研究与实践能力的专业化检察人才。同时对标”四大检察”“十大业务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新需求,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,对今后双方开展理论研究、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出期望。
座谈会结束后,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瑜与玛纳斯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检察长马青萍签署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。
签约仪式结束后,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法律系谭明老师做了”民事与刑事诈骗“专题讲座,玛纳斯县政法委、公安局、法院及律师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同堂培训。
今后,石河子大学与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此次检校合作协议,稳步深入推进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、双方学术交流和法律培训等工作,切实推动合作事项落地落实。
(法学院李卫芳供稿)